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24〕121号),2026年春季学期我校符合条件的中职(1+2)学生共6人,中职阶段享受免学费(5280元/年)及国家助学金(2300元/年)。
现将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11日——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反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4642027。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