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听证和申诉行为,确保学院对学生作出的处理或处 分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首次申请办理流程 网上自助办理 县级资助中心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生特殊困难资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充分发挥特殊困难补助的应急救助功能,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7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奋发成才,促进良好的校风和学风的形成,学院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依据《普通高等学校...
第一条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按照《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规定...
第一条 为帮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07〕109...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联系电话:
028-84642011(含传真)/ 028-84642001(值班)
028-84642024(招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