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聘任第三届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19号)文件精神,学院党委书记黄友教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聘为第三届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组成人员,聘期五年。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3〕14号)精神,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地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省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的评议(审)工作,大力加强四川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0〕4号)的有关规定,在各地各部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士和知名专家综合评议,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和省社科联审核,公示,并报请省政府同意,聘任王公应等600人为第三届四川省专家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我院党委书记黄友教授名列其中。
(党政办公室 刘华)